歐洲委員會發布了常用的MRV機制的常見問答。主要內容如下:歐盟航運業二氧化碳排放監測、報告和核實機制(MRV機制)于2015年7月1日生效,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其適用范圍為5000 GT以上、在歐盟成員國所轄港口進行裝卸貨或上下乘客的船舶,不包括軍艦、海軍輔助艦艇、漁船、原始木質船、不使用化學燃料推進的船舶和非商業用途的政府公務船。那么,哪些船舶或情況不受MRV影響呢?
第一,不以運輸貨物或乘客為商業目的的船舶活動不受MRV影響,例如:
• 從海底或海床下底土中勘探和提取物質;
• 破冰活動;
• 為了通訊、電力以及其他類似用途而產生的攜帶、放置和維修水下電纜或管道行為;
• 為海上設施提供支持的活動,例如鉆井鉆探設備、天然氣石油平臺以及海上風電場;
• 水下建筑的安裝和卸載以及海上設施的安裝;
第二, 如果是以下幾種情況,則無須滿足MRV要求,例如,加油、獲得供給、救濟船員、進入干船塢或 修船。同時,由于船舶需要協助或者避開不利天氣的情況下的港口停泊。
第三, 在MRV機制覆蓋范圍中航程的停靠港口至少有一個應該是歐盟屬地。成員國領地,但不屬于歐盟范圍的,如下:
• 格陵蘭島和法羅群島
• 法屬波利尼西亞、馬約特島、新喀里多尼亞、圣巴托洛繆島 、圣皮埃爾和密克隆 、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
• 阿魯巴、博內爾島、薩巴島,圣尤斯特歇斯島,庫拉索島、圣馬丁島
• 安圭拉、百慕大群島、英屬南極領地、英屬印度洋領地、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福克蘭群島、英屬格恩西、馬恩島、澤西島、蒙特塞拉特島、皮特凱恩群島、圣赫勒拿島、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南喬治亞島和南桑威奇群島、亞克羅提利與德凱利亞英屬基地區
但是,船舶航程介于以上屬地港口與歐洲港口之間的活動應被監測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