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清是指:出口時的報關和到達目的地后的進口時的報關。
它涉及貨物從出口地進行報關手續,到達目的地后再進行進口報關手續的過程。例如想從深圳到美國出口一批貨物,那么深圳出港的時候的報關以及到美國的目的港的報關都是由貨代負責。這就是海運中的雙清。
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收委托書 --> 定艙 --> 裝箱 --> 報關裝載 --> 運輸 --> 卸載 --> 通知提貨 --> 進口報關 --> 清關 --> 提貨
1.收委托書:客戶填寫完整的承運委托書,提供準確的貨物信息和相關資料。
2.定艙:貨運公司根據貨物情況與船公司協商,確定船期和價格,并進行艙位預定。
3.裝箱:貨物在出口地的工廠地址進行裝箱。
4.報關裝載:集裝箱裝載完畢后,進行出口報關手續。
5.運輸:裝載的集裝箱由運輸公司運送到目的地港口。
6.卸載:運輸公司將集裝箱卸載到目的地港口。
7.通知提貨:運輸公司通知收貨人前往提貨,并提供相關提貨通知。
8.進口報關:收貨人根據提貨通知和貨物信息進行進口報關手續。
9.清關:貨物經過海關檢查和審批,完成進口清關手續。
10.提貨:收貨人憑借提貨單前往提貨,取走貨物。
"雙清"業務的優勢和弊端:
優勢:
1.提供寄件國海關出口和目的地國家雙向清關服務。
2.選擇清關業務,由貨代負責拖車、報關、配船、目的港清關等環節。
3.雙清包稅主要適用于特殊貨物或清關比較麻煩的情況。
弊端:
1.無法提供發票:如果買家要求賣家提供含有增值稅的發票,而賣家無法提供,買家有權拒付貨款,甚至可能以此進行欺詐。
2.可能需要補繳稅款:使用貨代的TAX/VAT/EORI號進行清關時,無法抵扣進口增值稅,因此在貨物銷售時,如果被當地國家的海關和稅務部門查到,仍然需要繳納銷售增值稅。
3.清關不使用收貨人自己的TAX/VAT/EORI號:
*賣家沒有自己的TAX/VAT/EORI號而發貨到海外倉或FBA,貨權歸屬于提供EORI號的一方。一旦與該EORI關聯的貨物被查出,賣家無法主張貨權。
*多個客戶共用同一個TAX/VAT/EORI稅號進行清關,如果被查出借用他人的TAX/VAT/EORI或該稅號無效的情況,貨物可能被扣留無法完成清關。
"雙清"業務的利弊因個體優勢和資源而異,選擇時需謹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