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拿大憲報》第一部分第157章,第21號修訂《課稅估價條例》擬修訂征集意見中表示目前存在幾個問題:
加拿大境外的企業長期向加拿大本地客戶輸送貨物。存在非居民進口商(NRI)能夠通過使用較早的采購價格而非實際售賣的價格去申報,這就意味著這些NRI對進口到加拿大的貨物可以支付較少的關稅,造成加拿大關稅損失及本地企業處于劣勢競爭狀態。 針對這一問題, 條例擬修正不同的銷售情況將匹配不同進口關稅的計算,以及對術語進行明確規定及補充,比如:術語“銷售出口到加拿大”,“銷售”一詞具有廣泛的含義,包括承諾購買或采購訂單、貨物進口到加拿大后再進行銷售等其他類型的理解。 (原文部分內容) 隨著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加拿大消費者能夠直接從外國供應商購買和接收產品,涉及非居民進口商(NRIs)的進口份額越來越大,而這些非居民進口商使用的是兩個外國實體之間的銷售價格(例如賣家跟工廠的采購價)作為關稅價值來做進口申報,這種錯位就造成了本土企業的競爭劣勢,并且減少了進口到加拿大貨物的關稅。
在條例擬定中,加拿大將對不同的銷售場景做出定義,并將與世界貿易組織提出新的海關估價協定。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擬定的這個政策對我們跨境賣家有什么影響呢,為此小編也咨詢了我們加拿大關務組同事:
這個政策對跨境賣家最直接的影響是什么? 根據通知內容,CBSA對VFD的修正案中將確定把加拿大對買方的最后一次銷售作為VFD的基礎,簡而言之就是很可能會讓我們以亞馬遜售價為基礎去清關。 如果政策執行,對原本進口清關方式會有哪些轉變? 如果執行的話,在進口時我們很可能不再使用采購合同去申報,而是進口商的付款憑證,或者賣家電商平臺銷售的真實鏈接。 公告有明確執行的時間嗎? 雖然這個條例目前處于在研討征集階段,但是如果宣布正式落地,這必定是加拿大國家稅收的重大事件,我們要留意關注政策的變化。 目前我們有哪些方面可以做提前籌備呢? 首先,從現在開始注意不要低申報,一旦政策落地,那么很有可能面臨被海關追溯的風險; 其次,如果政策落地后明確是以平臺售價為基礎來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收,這會導致賣家的成本增加,所以在現階段賣家可以先做好選品及品牌升級工作事宜,保障商品合理的利潤空間; 最后,賣家可以開始注冊自己的進口商,并采用注冊的進口商清關申報,避免政策落地后一段時間內注冊擁堵及注冊成本過高情況。 好的,非常感謝關務組小姐姐的解答!
跨境電商的進口銷售價值一直是頗有爭論性的話題,各國海關雖然對進口貨物的申報價值都有明文規定,但實際業務當中,“申報價值”常常被進口商按照自己的標準來申報。海關的監管力度也影響了進口商對“申報價值"的商業決定(是報高還是報低),我們會在下期公眾號中解析海關如何決定產品的申報價值,敬請關注下期文章。